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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同技術學院輔導校外工讀學生實施要點
大同技術學院輔導校外工讀學生實施要點 民國97年9月16日學生事務委員會通過 一、依據:依據本校學生生活輔導實施要點及本校實際需要頒定。 二、目的:促使學生選擇良好工作環境注意工作安全,以免沾染惡習,危害身心健康。 三、輔導對象:本校校外工讀學生。 四、輔導要領:依本校實際狀況,訂定具體實施辦法: 1.建立校外工讀學生資料:開學二週內實施調查,建立校外工讀學生名冊及有關資料(工作性質、時間、地點、僱主、聯絡電話等)分發學校訓輔人員、導師參考運用,確實掌握校外工讀學生動態。 2.實施校外工讀常識宣導: (1)聘請專家學者或透過各項研討活動建立正確工讀理念、工讀態度。 (2)協調各行業負責人、專家向學生說明行業特性,促使學生避開不當環境,以免進入陷阱。 (3)蒐集各種行業安全資訊、特殊工讀學生案例,透過集會、公告方式宣導。 (4)寒暑假及較長期假前,加強宣導措施。 (5)印發各縣、市校外會緊急服務電話或師長電話,以利必要時求援。 3.輔導措施: (1)各班導師負責調查掌握各班學生校外工讀狀況,並將資料送交生活輔導組彙整後分發訓輔人員不定期查訪。 (2)生輔組將導師及教官查訪後之查訪表彙整後呈校長核閱。 (3)分析校外工讀學生資料,對於工作環境不佳者,協調家長處理。 (4)召集校外工讀學生辦理座談會,瞭解各項疑難,協調解決。 (5)對於同一地區或性質相同之校外工讀學生予以適切編組,賦予各種互助關係。 (6)請學生家長適時探望子弟,注意作息是否正常,並協調僱主定期提供學生工作情形,特殊狀況立即連繫。 (7)請導師注意該生功課是否正常,如有急速退步者,予以提醒,研究原因,必要時給予輔導。 五、一般規定: 凡發現校外工讀場所或工讀性質不當者,則由學務處、輔導室及導師與家長共同輔導改正。 六、獎懲規定: 校外工讀期間若發生有損校譽事件,視情節輕重,或依校規簽處,或提會討論並通知家長。 七、本辦法經學生事委員會通過修正時亦同,陳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。 ![]()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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