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同技術學院學務處生活輔導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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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同技術學院勞作教育實施計畫
大同技術學院勞作教育實施計畫 民國97年9月16日學生事務委員會修訂 壹、依據:本校勞作教育實施辦法辦理。 貳、目的:本校為推廣學生生活教育,培養奮發負責的生活態度,建立「勤勞務實,協調合作,愛校惜福」的校園文化。特別創立「勞作教育」,期能藉由此一課程,使學生體認勤勞美德,藉考評制度,激發工作熱忱,培育團隊精神,實踐教育宗旨。 參、勞作教育課程規章: 一、實施對象為日間部各學制一年級新生。 二、勞作教育課程,在本校為零學分之必修課目,由教務處排入正式課程,分上、下兩學期實施,全學年為三十二小時 (上、下學期各十六小時)期末實施成績考核,評量後由教務處登載於學籍成績表中,不及格或未修畢者不得畢業。 三、凡經教務處公佈扣考者(6次(含)以上不到者),該學期重修。 肆、實施方式: 一、課程範圍為各班應負責之教室清潔,及劃分公共區域之清理、美化並維護其整潔。 二、實施時間: (一)一年級各班每週實施一節課,依據課表排定時間為準,上課鐘聲響畢,即於中央大樓前開始點名,遲到者延長工作時間,遲到十分鐘即以曠課論處。 (二)因故無法於表定時間實施之班級,服務股長應先向承辦教官報告 ,另擇一時間實施。 三、請准之喪假、公假(三次以內)者不須補實施,缺、曠課(含事、病假)學生均須約定時間,於本學期中補實施完畢。 伍、成績考核: 一、修完總時數者,成績登錄於學籍成績冊。 二、成績不及格者,應於畢業前補修完畢後始得畢業。 陸、本計畫未盡事宜另行修訂補充之。 ![]()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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