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申請資格:
- 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者(目前訂為114萬元(含)以下),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,其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。
- 家庭年收入逾114萬元至120萬元(含)者,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半額補貼,其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,且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繳付利息。半額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。
- 家庭年收入超過120萬元,且家中有二位子女就讀高中以上學校者,貸款利息不予補貼,且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繳付利息。
2. 申貸流程:請參閱下圖就學貸款流程圖
3. 貸款金額:
- 該學期實際繳納之學雜等費
- 該學期實際繳納經核准徵收之實習費
- 書籍費:其金額依主管機關之規定,目前高中為一千元、大專三千元
- 住宿費:其金額依主管機關之規定;若學生住宿校外,則依校內住宿費最高額辦理。
- 學生平安保險費
- 依規定繳納之私立學校退撫基金
4. 備註:
(1) 就學貸款完整手續意指該申辦學期內台灣銀行完成撥貸作業為止,若途中台銀無法撥貸時,仍視同未完成助貸作業。
(2) 申辦就學貸款的同學,於每一教育階段終止(該年畢業),若還繼續升學者,請切記至台灣銀行辦理延期償還手續。
(3) 台灣銀行就學貸款連結網址: https://sloan.bot.com.tw
|


|

|
每一教育階段第一次申請時,由父母(或監護人)陪同學生攜帶下列資料至臺灣銀行國內各分行辦理簽約對保手續:
1.就學貸款申請 / 撥款通知書。
2.國民身分證、印章。
3.註費繳費通知書。
4.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(含學生本人、法定代理人、配偶及保證人,如戶籍不同者,需分別檢附)。
|
同一教育階段第二次以後申請,如連帶保證人不變,由學生本人攜帶下列資料至臺灣銀行國內各分行辦理撥款手續:
1.就學貸款申請 / 撥款通知書。
2.國民身分證、印章。
3.註費繳費通知書。
|
備註:同一教育階段定義 -高中職、二專、二技、大學醫學系、大專技院校、研究所各為一教育階段。
|
|

|

|

|
合格者:
學校匯整資料送台灣銀行辦理審核及撥款。
|
不合格但家中有子女二人讀高中以上者:
依學校通知繳交另一兄弟姊妹之在學證明者,可辦理貸款,未繳交者,不予辦理。
|
不合格者:
學校通知學生補繳各項學雜費用。
|
|

|
|
|